xiaobaitu2007-07-20 23:00:58
尽管I-140和485同时失效,AP理论上也应该同时失效,但是由于被拒后有30天appeal/motion to reopen的时间,所以这期间还是可以以parole身份入境,以便上诉,过了这个阶段就只能被拒绝入境了。
虽然理论上,海关拒绝入境的决定,还可以要求经过移民法官复核,但是如果过了30天,在法官听证时你也没理可讲,所以最好办法就是I-140批准前,每次离境不要超过25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