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hinkPanda2007-07-23 09:13:10
1)本人EB1b,2005年7月filed,06年11月转Local,今年4月第二次FP,但当时被告知NC尚未结束。现接到通知,要在8月底interview。这是否意味着NC已经结束?

2)另外,interview要求准备的材料,除了护照和I-94外,都是Affidavit of Support的证据,包括I-864表格、雇主信、当年联邦税表、工资条等。这是否意味着这次interview将比较简单,只是验证一下申请人的现在工作及经济状况,所以可以不请律师在场也行?

3)还有一个令人比较困惑的问题是I-864。此表从内容来看(尤其是第19项,Citizenship/Residency),似乎是只有公民或永久居民才能以sponsor的身份为petitioner填写担保书(即I-864)。问题是EB1b身份的夫妻二人,都被要求填写此表。那么在这种情况下,sponsor和petitioner可以是同一个人,即都由主申请人出面填写吗?也就是说,主申请人(有正常permenant工作,没换过雇主)可以自保吗?

谢谢回帖指正!
xiaobaitu2007-07-23 18:11:22
回复:关于EB1b的485面试的三个问题,烦请小白兔等大侠解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