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家那个试管婴儿上大学选专业时,征求俺的意见,俺表示本人仅有一条意见,即除了律师外,其它所有专业只要你喜欢都可以!此话怎讲?因为本人一向认为,律师虽说是一个职业,姑且算个崇高的职业,但所干的事情难兔要伤害一方,比如俺是一个杀人犯,但我一旦请某人为辩护律师,他或她拿了俺的钱后将100%倒到本人的战壕里,即会用出吃奶力气且毫无法律的尊严和道德的约束而为本人辩护,如果他或她一旦辩护成功,本人的确捡了一条命,但对死者却是不幸或不公平的。同样,申请GC也一样,他或她拿了钱,就会不顾一切地帮你成功,那怕是照猫画虎也在所不惜?更不在乎你是否曾经非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