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1977年至1989年之间所发行的绿卡并未规定有效期限,据估计,持有这种无限期绿卡的人有约75万人;而在1989年8月之后所核发的I-551绿卡,则标上了10年的有效期。新的绿卡除了有有效期外,还有最新的照片和指纹数据,并且新卡不易损坏或更改。移民局将在联邦公报上公布120天换卡期和旧卡失效日期,在此之前旧卡都有效。移民局的目的是想让每一个永久居民在及时申请之后,都能够在旧卡过期之前拿到新卡。如果绿卡持有人不申请更换会有什么样的法律后果?移民局解释说,18岁及18岁以上的永久居民都必须随身携带有效绿卡,如果违反规定,一经发现,将被罚款甚至入狱,但是移民局现在并不打算采取这样的行动。移民局希望而且鼓励所有持卡人及时申请以避免可能对自身造成的不利。
美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8月22日宣布的计画规定所有持无标上效期的绿卡者需更新成有效期绿卡,若规定确实实施,公民及移民服务局将不会一个个通知绿卡持有者换卡,而需持卡者自行处理更新、提交I-90表格的绿卡申请表;申请换新绿卡需花370美元,包括290元的申请费及80元的电子指纹与相片费。
虽然新规定还未生效,但持有无标效期绿卡者现在便可申请更新。
若拒绝在120日之内换新卡者,虽然不会马上失去永久居留的身份,但将面临30天的刑期与100元罚款的惩处;且可能在未来出境又返回美国时,或是在找工作之际遇到阻碍。
不过,因为更新绿卡需强迫合法移民重新采指纹,根据联邦在1996年颁布的移民法案,有案底的合法移民将被取消绿卡资格并解递出境,此外,也有合法移民在返美时因被查出有案底,而被拒绝入境,因此根据公民与移民服务局的新规定,在30年内有包括窃盗轻罪或杀人重罪前科者,即使已经缴交罚款或服刑,在申请更换新卡时,仍有可能被驱逐出境,如此也将使得部分合法移民不敢离开美国,因此有移民组织抗议新法案反而是公民与移民服务局驱逐合法移民的方法。
公民与移民服务局接受在9月21日以前向其提出建言并举办投票。若新规定生效,仍会有六个月的宣导期,再视情况决定旧有绿卡何时失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