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老婆在7月26日一起寄出了绿卡申请,7月27号TSC收到了我们的申请。
我是主申请人,NIW,材料包括I140,485和131。我老婆的材料包括485和131.我们用同
一个包裹寄去的。
昨天早上查银行帐号,发现我的check在20号都被cash了,也有号码。但老婆的没有。
结果今天发现我老婆的材料被退回来了,该死的CIS给了两条原因
(1)485应该和140 petition 或receipt notice 一起交。
(2)申请费数目不对,应该按7月30号之后的标准收费。
我们现在都不知道该怎么办才好了。我们明明是一起寄过去的,他们硬说没有。另外我
们看表上都有他们的盖章的收到日期,是7月27日,她们甚至分别在485和131表上都写
的金额应当是$395和$170。就是所有材料的最前面他们附了三页纸说明退的理由。
请大家出出主意,我们现在应当怎么办才好?我想周一打电话给CIS,但甚至不知道是
哪一个号码。和他们argue能成功吗?有谁有过和他们argue的经验呢?
多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