Brownsbay2007-09-23 06:04:09

我是亲属移民,我先生是GREENCARD HOLDER. 我的身份一直是HI-B.这个月,我的VISA NUMBER BECOME AVAILABLE. 我先生于09/02/2007 寄出我的I-485 申请(I-130 APPROVED ON 2/2007), 而我在AUG.24,2007 – SEPT.9,2007 之间并不在美国境内(On Business trip). 之后我们才发现I-485规定:申请人在递交I-485时必须在美国境内.

INFOPASS也说他们一定会发现我在递交I-485时并不在美国境内,并REJECT我的I-485申请. INFOPASS 建议我回家等收到REJECT PACKAGE, 然后再重新申请I-485.

于是, 我们又询问了律师 (09/18/07).律师的回答是:如果移民局没有CASH 我的支票, 我可以马上CANCEL 我的支票$1010,然后重新申请I-485(理由是移民局没有收到钱是一定会REJECT,而且不会给我RECEIPT#).当天,我在银行确认支票没有CASH后,马上CANCEL了这张$1010支票.

可是在我们准备九月份之前重新申请I-485时,今天却收到I-485 的RECEIPT# (Receipt Date:09/03/2007, Notice Date:09/19/2007), 并说会通知我打手印的日期.

问小白兔,射线,PJING老师和其他朋友,我应该怎么办?














xiaobaitu2007-09-23 06:21:04
这个I-485会因为没有收到钱而拒,以此A号码再递交就是了
Brownsbay2007-09-23 06:34:44
谢谢你的回答, 再请问一个问题:
xiaobaitu2007-09-23 15:29:48
必须如此,否则就会导致两个A号码,是必须面谈的情况
Brownsbay2007-09-23 16:09:55
知道了, 多谢小白兔的回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