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燕南南飞2007-09-27 19:30:12
五年移民长跑 细数我的绿卡申请经历



八月初,终于盼来了H1的批准书,原来七月就批了,但是由于邮寄时间,并学校的传递问题,通知到我们这里已经八月初了(我们是分校,所有移民案例都要走主校区的International Office,所以这里有一些通知的延误)。不管怎样,总算迈出了第一步,成功把F1直接转成了H1,于是立刻走马上任了。


H1 -> LCA


上班开始挺轻松的,结果一个月后就有了9.11事件,听说当时移民局严重紧缩任何签证的批准,包括H1。吓了一身冷汗!


系里当时没有什么外国人需要绿卡申请,只有另外两个MS和我要面临未来申请绿卡的问题。干了半年了,终于决定向supervisor提一下办绿卡的问题。嘿,还没等我提,有一天supervisor找我谈话说:你希望系里帮你办绿卡吗?啊?还有这样的好事??雇主主动帮你申请绿卡??我当然满口感谢了,并急着准备我的个人简历去了。事后才知道,我们系这是第一次帮外国人,特别是MS办绿卡。在我来之前,他们已经开始着手为其中的一个MS准备LCA的资料了,包括打广告什么的,折腾了快半年了,现在一切都妥当了,就该准备递LCA的申请材料了。现在一看还有俩人也许日后要办,对系里来说太麻烦了,干脆用已经登出的广告也给他们办了算了。


咨询了一下International Office,说只要supervisor在申请材料上签个字,说明我们现在需要multiple position,用过去的广告就可以了。这还真不是骗人,我们当时还真的要再招MS呢。不过过了一年,风云突变,学校开始不支持给MS办绿卡了,要办得自己找律师了。那是后话了。


赶上了这末班车,2002年2月,我稀里糊涂地就递上了我的ETA-750申请表(Labor Certificate Application),EB2/RIR。


LCA


2002年2月中旬,学校发来通知说,州劳工部已经收到我的LCA申请,收据日期是2月11日。并告诉说一般需要最多一年的时间就应该有处理消息了。哈,看来一切步入正轨了。


我们都太乐观了!!很不幸,我们赶上了州劳工部裁员,结果处理LCA的人只有一个老头了,而且办事效率奇低!这一等就是4年半了!


记得好象是2004年吧,美国劳工部正式要成立劳工纸积压案处理中心,看起来给了我们无限的曙光!我们又错了。在多次不停的催促之后,我的LCA申请材料在2005年6月21日终于到达了Texas Dallas Backlog Center。然后?然后就又没有消息了,甚至连个收据都没有,还是找了议员写了无数封信,才知道我的LCA已经在他们的数据库里面了,而且他们会按照FIFO(先进先出)的顺序处理。嗯,看来离胜利不远了!


2005年劳工部又加强规范,出台了一个‘45天回复信’的措施,目的在于整顿那些积压许久的案例,因为不少申请人已经因为等待时间太久,干脆通过别的途径办绿卡,但他们的LCA案例还堆积在劳工部,这对批复人员来说会增加许多不必要的负担。所以他们会寄给申请人一封信,询问是否继续申请劳工纸。按规定,申请人收到劳工部的信件后,应该在45天之内予以答复,然后劳工部才能处理案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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听起来是个不错的方法,于是又开始盼星星盼月亮的等这个‘45天信函’。转眼间就到了2006年初了,我的两个同事都收到了‘45天信’,并及时回复了信件,我的却迟迟不来。2月份,抱着死马当活马医的念头,又让议员出面查询,结果收到议员转来的劳工部的信件说,我的‘45天信’已经在2006年1月17日就寄出了!!啊?学校从来没有收到过任何关于我的信件呀。惨了!其实离45天已经不远了,学校也加紧问Dallas Center,对方只是说已经寄出,正等我们的回应呢。


没办法,还是议员出面,终于搞清楚了原因。原来信件发送的地址根本就不对呀,但奇怪的是,Dallas Center也从来就没有收到过退信,所以现在也没有人真正见过我的那封‘45天信’。!不管怎样,学校赶紧给Dallas Center写信,并附上了议员的信件,说明邮件至今未收到,但是希望继续支持申请人办理的信件。我的LCA案例的online status终于变成了‘45天信于2月16日收到,待处理’。一场虚惊划上了个小句号。而且还挺高兴,我的priority date是2002年初,按照FIFO的规则,肯定立刻就会下来了。


又错误乐观了一把。当看到大批2002,2003甚至2004年案例被批准,而我们一点消息也没有的情况下,我们终于也等不及了。但是通过议员的帮助,我们总是得到同样的回应,按照FIFO规则办事。2006年中旬,我的两个同事收到Dallas Center的信,说要‘Intend to Deny’,原因是认为工资待遇不够。简直荒谬,都2006年了,还要用现在的工资标准去对照我们4年前的工资待遇,当然有可能不够了。


事实上,即使这样比,我们当时的工资也符合现在劳工部的要求呀。后来分析半天,估计人家是用公司的标准去比较了,而我们是学校呀,当然不能这样比。于是,学校高层给回了封信,口气也挺冲的,列举了不少数据和事实。其实挺羡慕我俩同事的,人家至少还收到了这样的信,而我什么也没有收到。有了上次寄丢的阴影,这回也战战兢兢的,该不会又惹出什么麻烦吧。


当时经历过办LCA的人一定都非常熟悉积压处理中心的在线查询系统吧。我那时候可没少上,可on-line status永远是‘under processing’,到最后都懒的查了,因为想反正也会收到同样的要求修正工资待遇的信件的。就这样又过了大半年,直到10月份的一天,突然发现on-line status变成了‘certified’!


那一天是2006年10月3日,我的LCA在等待了4年零8个月,终于批了!


I-140/I-485


在LCA被批准的那个月,几乎没有心情上班了,赶紧抓紧时间准备I-140/I-485的材料了。因为学校只负责资助I-140,所以I-485的所有材料要自己准备。于是立刻安排体检,照照片,并开始填写有关的I-485表格。其间还有个小插曲:我的体检TB Positive,无缘故的又被照了片子,还打了一针,才发现是假阳性,过关。


学校帮我填I-140表时又出问题了。原来当时办LCA时,在ET750表格关于招聘的特殊要求一栏写的是:‘non-classroom working experience (minimum 10% effort for 1 quarter or semester)’。结果学校要求我出示证明说,在我做现在的工作以前,至少课外干过约10%的类似工作。真是节外生枝,只好又求助于我原来学校的老板,希望他能拉我一把了。万幸,当时我在他手下做的是RA,而且这么多年了他还记得我(希望不是恨我吧),他很快就帮我出了封介绍信,说明我在他那里干了20%类似的相关工作。总算把I-140搞定了。


在朋友的帮助下,I-485及G325-A表也填写妥当,连同我LP的申请材料,一同打包了。因为学校扣着-140表,我干脆一并将申请材料给了学校,希望他们和I-140一起寄出。为方便起见,我还买了个大信封给学校。


终于,学校通知我说所有申请材料在2006年11月2日寄出了,并说1到2周就会有收据了。是这样吗?不是的。一直到12月中旬,我才收到NSC移民局的收据说,他们2006年12月8日收到了我们的材料。天知道,整晚了一个月呀,因为支票11月8日就兑现了,但收据确是靠后的一个月!对了,其间我想查材料是否收到,才发现当时我自作聪明,用普通信封让学校邮寄,结果导致根本无法查询材料寄出后的踪迹。其实学校一般都是用特快专递寄的,还可以跟踪邮件的寄送情况的。而且,12月初学校也觉得等了这么长的时间还没有收据,很奇怪,甚至劝我做好重新递件的准备~!


I-140


学校在12月中旬告诉我说,我的I-140收据也收到了,并问我是不是要一份复印件。我一想,虽然办I-140和申请人没有直接关系,但留一份也不错呀。于是学校给了我一份复印件,我随眼一看,挺好的,也是2006年11月8日就收到了,但实际收据日期也是12月8日,整整晚了一个月!晚就晚了呗!无意中再一看,彻底傻眼了!!!!


我的名字居然拼错了!!有两个字母的顺序颠倒了!!


你说我怎么这么背呢!名字还能被输入错误!怪就怪在我没有亲自查看一遍学校帮助填写的I-140表,但也说不准是移民局自己录入的错误。要是前面第一种情况就惨了,都不知道能不能修正了。


赶紧又通知学校,学校这次倒反应迅速,立刻给移民局去信,指出拼写错误的问题。还不错,NSC移民局主任在2007年1月23日亲自回信,声称他们已经备案了这个错误,并会在今后的对我的案例处理过程中直接内部修正,不必让我重新递一份I-140了,并对由此造成的不便之处表示歉意。这可是我第一次从移民局接到那么客气的信件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