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问题讨论了很多也很多, 但从未见到明确的规定或实际成功或失败案例 - 申请485后, 未得到RECEIPT以前,到底是否能够离境?
本人8/7通过快递递交485, USPS的网页查询确认USCIS在8/9收到. 本人8/28离美, 9/12回美. 现收到USCIS收据说9/11收到我的I-485申请. 9/16寄出通知要我于10/16去做指纹记录. 紧急联系律师, 律师在我旅程前和后均很肯定的说, "你只需要在递交申请的那一天在美, 并非USCIS确认收到你申请的那一天在美".
而且众所周知, 本次递交I-485的截止日期是8/17, 没有任何在8/17以后递交的申请能够得到处理. 因而虽然RECEIPT说是9/11收到申请, 但是我的申请肯定是8/17以前就到了USCIS, 否则不可能办理. 所以, 我的案子到底是否有问题? 是否有明确法律? 是否有人有过在收据确认收到日以前离境仍然得到批准的? 或者是确认日以前离境确实被拒绝的?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