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yrx2007-10-03 17:04:03
我在申办EB2类绿卡。

我有两份LC批准件:一份是PD早的TR->RIR类;另一份是PD晚的Perm类。

我公司的律师于今年的8月初帮我同时填报了140(用的是PD晚的LC)和485申请。在没有收到前一份申请收据的情况下,同一个律师又于今年9月初帮我单独填报了另一份140申请(用的是PD早的LC)。

现在这几份申请的收据都收到了。但收据显示,9月单独填报的140的A#和8月填报的140和485上的A#不一样。前者的A#还是当年EAD(OPT)卡上的A#,后者的A#在140和485收据上是一样的。

现在我公司的律师说我可以交$250,他们帮我用PD早的140替代PD晚的140。

我的问题是:
这个140的替代手续我可以不通过公司的律师自己办吗?如果可以,我该怎样具体操作?

谢谢回答!
cyrx2007-10-03 17:55:55
更正说法:不是替换,是两份140申请的A#要统一起来。
pjiang2007-10-03 18:17:56
The attorney mistakenly filled your F-1 OPT/EAD A# - 回复:更正说法:不是
cyrx2007-10-03 20:02:41
谢谢!那carry over 的手续复杂吗?
pjiang2007-10-03 20:45:00
回复:谢谢!那carry over 的手续复杂吗?
出个小主意2007-10-03 20:59:53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