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燕南南飞2007-10-18 19:46:45
因入境欺騙導致I-485被拒 如何挽救?(转来的慢慢看)


問:
我和有綠卡的太太在1999年結婚。她於2003年成為美國公民並提升我的類別。我們在 2005年5月帶著女兒在波士頓面談。面談時移民官員告訴我們和律師,他會寄信給律師要求我遞交豁免的申請。豁免的內容要描述如果我不能留在美國,我的太太會受苦。但是我們一直沒有收到這封信,我的律師也沒有申請。

2006年,我收到加州服務中心來的信拒絕了我的綠卡申請,說我在1989年非法入境用別人的護照。我的律師寫信去波士頓的移民局查問那封信,一直沒有回音。請問:

1.我在波士頓面談,為什麼案件被轉到加州服務中心?

2.我可以上訴嗎?要多久會有結果呢?

3.我可以再申請I-485嗎?如果可以,要等多久?

4.為什麼波士頓的移民局沒有寄那封信給我呢?為什麼他們不回我律師的信?是不是因為我的案件轉到加州服務中心?

5.假如是波士頓移民局的錯,對我上訴有幫助嗎?

李亞倫律師回答:

1. 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在過去兩年中,轉移各種不同的案件從一個服務中心或當地辦公室到另一個地點,以便有效地利用各地的人力。很多親屬移民的案件雖在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的當地辦公室面談,但被轉到加州服務中心處理,其目的是要消除當地辦公室案件積壓的情形。這個情況造成許多案件被批准,一些被拒,其他的被送回原處審理。

2.I-485 被拒的案件無法直接上訴。你可以申請重新開案,但這要在被拒的30天內申請。你若現在才申請,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可能會因你沒有在規定的期限內申請為由而加以拒絕。如果美國公民及移民服務局接受並認為你的申請重新開案有理由,要多久才會有結果要看當地辦公室辦案的速度而定。

3.你可以重新申請I-485。因你已無法及時申請重新開案,可能這是個較好的建議。目前親屬移民I-485案件在六個月內即可在當地辦公室安排面談。但因你有先前的案子,可能安排面談會慢些。

4.很難正確的知道為什麼你和律師沒有收到波士頓移民局的信。但有可能是因為波士頓移民局特別忙,或因為你的案件在轉往加州服務中心之間。

5.看來波士頓移民局沒有錯,你無法在上訴中提及。
xiaobaitu2007-10-18 23:01:41
公民配偶被批准在美国境内调整身份的前提是合法入境,此人用别人护照入境等于偷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