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公和我现在都是H1b,7月初同时递交的140 和485,老公是主申请人,已经收到receipt,老公和我的EAD和AP也都收到了。
现在我因为怀孕被老板fire,通知我在10月底离开,现在我的问题:
1.看pjiang的帖子,我这种情况可以不用转H4,用EAD可以。但是如果我离职后在家休息,算不算用EAD了呢?还是必须要转成H4,才合法?
2.如果我不转H4,用EAD可以的话,如果老公的140被拒,我是不是要回国重签H4?
3.如果用EAD,一年有效,绿卡批下来的可能性是0,我的EAD明年就需要延期,延期的费用和申请EAD的一样吗($340)?
问题太多,大家帮忙处处注意!多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