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uselisug2007-10-30 06:06:25
前两天发过帖。朋友情况是EB3,以H1工作,140已批,485 file不满180天,已有EAD。马上要被lay off.但幸运的是目前已经找到新的工作(同领域同性质工作)。请问是应该用EAD工作,还是要求新的雇主申请H1。疑问在于:

1 如果申请新的H1,移民局是否是注意申请人在不满180天换工作,在申请H1的过程中会不会有麻烦?(前后两份工作都是non-profit组织)在以后的485审批中会不会的麻烦?新H1申请一递交上去,在等待审批期间是不是不算是out of status?

2 如果用EAD工作,以后是否会被因为在递交485不到180天就用EAD工作影响绿卡审批?

工作已经谈定,但还没签。需要马上定下来倒底是直接用EAD工作,还是要和对方谈申请H1。情况紧急,请各位高手提供宝贵经验和意见。先谢过。

MartinLu20033152007-10-30 06:44:05
回复:小白兔等各位高手看过来,万分紧急求助!
xiaobaitu2007-10-30 15:11:01
一般短时间使用EAD并不会引起移民局注意,可以短时间过渡
mouselisug2007-10-30 16:52:37
回复:回复:小白兔等各位高手看过来,万分紧急求助!
mouselisug2007-10-30 16:55:22
回复:一般短时间使用EAD并不会引起移民局注意,可以短时间过渡
xiaobaitu2007-10-30 18:00:05
还是那句话,发现了就会有问题,但是并不容易被发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