taotaomao2007-11-26 15:08:25
看到昨天一个你的帖子说:“使用EAD后作废的只是H4身份状态,H4签证并未作废。
每次以H4签证入境就又恢复H4身份,等到再用EAD时又回到AOS身份 ”。

看了这个帖子,感觉茅塞顿开,就这个话题想再提几个问题。

1.如果是根据最后行为规则,以H1B入境之后,早先申请的EOS to H4批下来了,那
么这时的身份就变成了H4了。那么在这种情况下,是不是说,关于H1B,作废的只是
身份状态,而签证还有效呢?也就是说如果三个月两次入境的H1B只要仍然在有效期
内(还可以有一次入境),只要买张机票回趟中国,再从中国飞美国,就可以以H1B的
身份进入美国呢?

2.与1相同的情况,如果不回中国,而是去趟加拿大,从加拿大入境的话,这个时候
有两种可能性:a.H1B签证仍有一次有效的进入;b.根据所谓30天原则,出境前身份
是H4,可以在加拿大入境美国是自动revalidate H4身份。这种情况边境官员会如何
处理呢?有没有可能由入境者本人自己决定拿H1还是H4的I-94卡入境呢?

以上的情况都是假设,我自己目前并没有这样的需要,只是觉得这是一个挺有意思的
话题。2里提到的情况,入境者也许有人想要H1,也说不准有人想要H4呢,不知是否
可以自己选择。
taotaomao2007-11-26 15:10:42
老师也请进来看看
toosad2007-11-26 16:21:35
EAD有关移民申请, H是非移民申请
taotaomao2007-11-26 18:02:01
Thanks.
pjiang2007-11-26 18:08:13
回复:老师也请进来看看
taotaomao2007-11-26 19:07:31
谢谢老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