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谢谢rerre, 知音96691 和 ABChinese.
旧帖在:http://web.wenxuecity.com/BBSView.php?SubID=immigration&MsgID=392059
昨夜因为着急,没有讲清楚。我自己是I-140 approved, 但在用H1B(明年年中作废)。 我的AP是配偶的。如果我们一起回国,我用配偶的AP回来,还想用H1B继续为原雇主工作而不用EAD,回来后到底该怎么办:是马上做 H1B延期;还是到加拿大再去签一次证, 用H1B入关; 还是什么也不做,等明年H1B快作废了再延期?
实在心里很迷惘,请知道的人指教了。
真心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