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情况有点少见,一月开始在一家新公司上班,工资是11万,但是律师申请H1的时候写成了17万。二月收到APPROVAL之后我发现了这个错误,跟律师讲了,律师说递一个LCA AMENDMENT就可以了,于是大概花了一个星期收到了有正确工资数额的LCA AMENDMENT。可是五月份的时候,EMPLOYER不知道跟另外一个律师说起来,那个律师说最好还是交个H1B AMENDMENT,于是又申请了一个H1B AMENDMENT,前天刚刚收到APPROVAL。所以我现在手里的文件有:
第一份H1B批准材料+LCA WITH 错误的工资信息,开始日期是2007年一月二日
第二份LCA AMENDMENT + 正确的工资信息,日期是二月某日
第三份H1B AMENDMENT (WITH 正确的工资信息和新的LCA),开始日期是五月某日。
在此期间,我的工资一直是11万(PREVAILING WAGE是九万),我的去年12月的OFFER LETTER也是写的11万。明年一月就要回国了,请问我应该带哪份H1B批准去签证呢?如果带AMENDED H1B,那么他的开始日期是5月,和上一个H1B有5个月的GAP,如果两个都带,签证官会不会问你在一月到五月之间这段时间的工资为什么不按17万发?还是简单的告诉他最初的H1B申请是个TYPO就可以了?非常感谢回答,这个律师的粗心真是烦死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