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老公准备在美国的旧公司工作到1月20日,21日后去新公司报道.新公司给他的OFFER是在加拿大工作,(新公司总部也在美国)但新公司想他21日开始就在美国TRAINING 一个月,然后再去加拿大.我们的问题是,我老公需要先离境,去加拿大签个B1之类的才能回来呢,还是我们可以直接就留在美国TRAINING 先? 我的理解是,我老公一旦辞职,他的H1B就失效了,我们就得很快离境,否则就会OUT OF STATUS.对吗?
我们有加拿大枫叶卡,准备拿个加拿大公民先.美国现在办绿卡实在太慢了.
谢谢回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