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友人问一下,感谢大家的帮助和回答:
1) 本坛常提及第一次绿卡回国要将I-94卡交回. 但事主在面试的时候,其I-94卡已被VO取走,随后得到绿卡. 回国的时候,没有I-94可交, 可以让其自由出入境吗?
2) 事主婚后随夫姓,所有证件都已经改名,但护照上的名字没有改. 可以持原有的护照出境入境吗? 需要携带什么证件?
3) 如果要去大使馆改名, 申请新的护照(护照还有半年即将过期), 需要什么证件? 如果大使馆是异地的,事主本人去申请,当天回来, 大使馆有将护照邮寄回事主地点的服务吗?
谢谢大家的无私解答,恭祝节日快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