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7年六月下旬DIY递的EB-1A,今天收到RFE,请各位老师和同修指教. 根据皮匠老师的帖子, EB-1A的申请人必须满足以下十条中的三条:
1. 获得过国家/国际级大奖;
2. 拥有会员资格;
3. 被主要媒体报道;
4. 独自/共同评审过他人工作;
5. 在科学、学术、艺术、体育、商业等领域有显著贡献;
6. 在主要刊物上发表有学术文章;
7. 其工作作品曾经参展;
8. 在著名机构任领导职位;
9. 你有高薪下属;
10. 其艺术作品具有商业成就。
RFE信的内容和要求如下:
1. 肯定了本人的条件NO.6.
2. 对本人列出的条件NO.2 (会员资格)给出进一步的要求: 必须是本行业权威协会/组织的会员.
3. 对本人列出的条件NO.4给出进一步的要求: 以前由博导要求评审他人的论文/工作不做数, 必须是由有关机构和杂志邀请而做的评审工作.
4. 要求提供进一步的证据来支持条件NO.5.(最好是有牛人给写推荐信1-2封)
本人的具体情况如下:
全美TOP10生物医药博士毕业,现在麻省著名的院校做POST-DOC,在中美发表第一第二作者文章10+篇,目前是一个行业协会的会员.
本人在申请GC方面经验不足, 还请各位老师同修能够出谋划策,批评指正,先在这里谢谢大家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