G325A中employment history里有错误。
具体情况
03年底毕业(I20结束,10月申请OPT,3月1日拿到,04年中完成论文答辩)
04年8月工作。10月开始H-1B
06年三月申请eb2 perm 140,十月批准。
07年7月file I485.10月renewH1B
G325中empolyment history第一份从入学一直写到答辩完工作前(00-04.8月).但是从04.1.1至04.8月没有在payroll里(OPT没有按时拿到),应该不可以算employment.
485如果要查的话从04.1到04.3间I20结束没有拿到OPT会不会算非法工作。实际上这其间又没有工作过,如果uscis发RFE,可不可以宣称没有工作过,没有W2,报税也只有公司的W2收入。问题是办perm 140时系里的秘书开工作证明也是从00年开到了04.8月,(没查payroll,只签了个字)。
如果算是工作的话这两个月的gap要用到什么245(k)吗?
现在需要让律师做点什么吗?还是等着RFE到了再说?到时该怎么说呢?工作?没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