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I-485在2006年2月底送出,EB2, ROW,所以current,日前有RFE已於12月中回覆,感觉上好向要批了,但是谁知可能拖很久。
问题来了,因为配偶在他地找到工作,八月要上任,因为是新地方我们希望同时搬去那里,对我而言就得换工作。问题是,假设绿卡五月才下来,那麽我等於工作三个月就离职了,听说以後申请公民时会引发绿卡诈骗的疑虑。怎麽办?
有一个办法是将来换不如现在马上换,因为我符合AC21,老实说,我已经在去年底用AC21换过一次工作,因为原公司的财务问题。大部分人都说多用几次AC21无所谓,但是避免拿到绿卡後立刻离职比较要紧,毕竟五年後的事谁敢保证?
但是,又有位律师跟我说因为AC21的精神,我拿到绿卡直接换没问题。
能否请各位大大提供意见?先谢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