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6月绿卡的申请就交了,如果已经一年半了,140还是没批!
当时我们申请了EB1(SELF SPONSOR)和NIW两种,因为EB1那时可以140和485,工卡同时递,我们就都办了,我和劳工的在4个月以后就拿到了EAD,但是我们都没有用,劳工2007年找到工作,让公司办了H1,07年10月我们为期一年的EAD就过期了,现在劳工是H1,我还是H4,我的就没有再renew EAD了,因为我在家。
07年初,收到移名局关于EB1的补材料信,我们就补了材料寄去,07年7月,因为NIW也可以申请485了,我们就又申请了一份NIW's 485,现在的状态是什么消息也没有,我们没有请律师,在那不拉斯嘎中心。
我们现在该怎么办?我有些后悔没有请律师,也不知道到底怎么回事,我看到老有人说给议员写信什么的,是不是有用啊,怎么找相关的议员阿,我也想给他们写信反映反映情况,请大家帮帮忙啊,等的要疯了。
还有就是:
1。如果我等不及140批准就用EAD去工作,我劳工还是H1,如果我们的140被拒,我还可以转回H4吗?
1。如果最终我们的绿卡申请被拒,劳工的OFFER LETTER上写的是可以工作一年后办绿卡,那么我们可以再由公司SPONSOR我们申请绿卡吗?
希望我说清楚了我的案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