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家都在忙着批移民局排期问题。只好再贴一遍。
我在境外,准备工作签证批下后,先到美国工作,同时等绿卡.家属直接在境外等绿卡.家属需要在境外完成学业等,能晚点去美国最好。下面的安排可行吗?
请公司同时递交I-129(申请L1A)和I-140表(申请EB1C)
估计L1A 一个月能批下来. I-140 三个月以内能批下来。
拿到L1A,我立刻就到美国工作。顺便问,因为我的状态变成在美国工作了,我需要填表格更新I-140申请信息吗?
等到I-140申请批下来,因为EB1有名额,我立刻提交I-485申请GC,家属提交I-824申请在境外移民签证。
请问以上安排有问题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