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题。现在我在一所top大学的附属研究机构做生物医学研究方面的博士后,研究病毒感染和癌症的治疗。I-140申请时说对biomedical research和public healthcare有益。
现在可能会有一个工作机会是到本地一个中小型生物技术公司做scientist.工作岗位是用一种immunohistochemistry的技术routinely screening药物开发中取得的实验样品。该公司的药物开发可以联系到治疗某种遗传性疾病和癌症研究上去。
如果真的能够拿到offer,应该会有比较大的工资差异(毕竟博士后工资太低了)。公司是个小型的上市公司,所在industry classcification是,Healthcare > Pharmaceuticals, Biotechnology and Life Sciences > Pharmaceuticals > Pharmaceuticals > Pharmaceutical Products > Oncology Drugs
请问这种情况,485 RFE的可能性大吗?如果维持地址不变的话。如果万一被RFE,我这样还可不可能算作维持在同一领域工作?
我最担心的是,这样还算做对national interest有贡献吗,如果我argue说我的工作还是research,而且对于开发这种治疗遗传病和癌症的药物非常重要的话?
非常感谢大家!实在是做博士后做得快要的抑郁症了。非常感谢您的任何建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