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我原来的工作是ternure track 教职,perm EB2.且当初是用special handling 申请的perm.现在可能转到另一个学校的教职,但是 是 research track(may NOT qualified for special handling)。请问这给绿卡带来的风险大吗(工作的相似性)?
2.看了pjiang 的博客,我理解是两个职位相似即可。 那我的问题是工作相似是根据工作的广告描述就可呢,还是只要新雇主写信说相似即可?如果碰到rfe,新雇主需要附上当初招聘我的广告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