拿到绿卡还不到一年,要回中国工作,每年的时间是这样分配的:每年要为美国的单位(政府/非盈利性质)工作4个月(每日8小时),其中每年回美国工作2个月,另外两个月在中国为美国的单位工作;剩下的8个月为国内的单位工作。问题:
1. 因为看到申请N-470是要求每年至少为美国的单位工作半年,而我只有4个月,能不能把这4个月让单位填成比如8个月,也就是说,在境外每年为美国的时间是按半职算,这样在境外的时间不就从不满半年变成8个月了吗? 是不是就符合申请N-470的条件了?
2.再有一个月绿卡批准就满申请N-470所要求的一年了,是不是在批准之前满一年就可以了?
3. 必须等到N-470批准之后才能回国吗?
非常感谢热情的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