再问皮匠,
谢谢上次关于我EB2-140被据的回答和帮助。还是不太清楚以下的依据在哪儿:
“律师说递485时有附上EB3的140APPROVAL,所以485还是PENDING,EAD/AP还会有效且可以继续申请EXTEND。IS IT TRUE?
- Maybe”
485是基于一个140,如果140被据,485就自动失效,RIGHT?怎么还可能PENDING?
反过来想,如果这个基于EB2-140的485可以因为另一个APPROVED的140而保持PENDING,那我们可以要求TRANSFER到EB3-140继续APPROVE,而不需要重新申请485吗?
“还是该EXTEND EAD/AP?(EXPIRE IN NOV,08)
- What for?”
另外,申请AP以方便回国,难道已经不能再用AP吗?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