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寒2008-06-29 08:03:11

因为工作的缘故,我和老公分居两州。 他是美国公民,我是加拿大公民,TN visa,我们在他的城市里结的婚,婚后我仍回到加州工作,我们周末飞来飞去见面。

现在,他想帮我申请婚姻绿卡,I-130和其他表格上我的信息处,应该填他的地址还是要填我在加州的地址呢?不知道象我们这种情况申请起来会不会有麻烦?

xiaobaitu2008-06-30 17:59:35
填你的地址。只要能证明你们的婚姻真实,就没有什么困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