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看了Pjiang老师的博客,同时递交2个不冲突的140是可行的,我突然发现自己也许够资格申请EB-1a. 但又有了疑问,来请教各位老师。
我与公民结婚,现持有Conditional Green Card,家庭破裂,暂时分居。对将来转换permanent green card没有把握。但有心留美工作。
在这种情况下,我可以或应该申请EB-1a吗? 如果我选择申请,会有什么样的影响呢?
EB-1a 申请被拒?
换 permanent GC 也会受到影响?
或是EB-1a申请通过,直接得到permanent GC?
或是EB-1a申请被拒,但还有资格递交Conditional GC 转换 permanent GC 的申请?
多谢老师指点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