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I-485 pending,有AP,已经使用回国一次,没换过雇主, H-1B仍然有效到明年七月,还能再续。 计划回国先领结婚证,等些天我签H-1B,同时老婆签H-4。
1。大家建议老婆申请H-4填DS156时,计划在美国停留时间写我H-1B的失效时间--明年七月,这样写签证官是否会认为在美停留时间太长,追问老婆是否放弃国内工作,担心她滞留在美不回国内?
2。我偏巧和老婆同一个姓氏,没有血缘关系,去签证还要多做个公证吗?有“无亲属关系公证”这一说法吗?有必要做这种公证吗?签证官会怀疑我们是亲戚吗?用两人出生公证(出生地离很远)可以说明吗?这问题有点搞笑。但有点困扰我。
望热心人给以解答,多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