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EB2,TSC。2006年3月用了公司以前的LC,PD是2003年9月,这样,2006年6月直接交上了140和485。2006年7月,140批准,做了指纹,但从此再也没了消息。
2007年底开始给各个方面写信,毫无结果;2008年2月MEMO后,仍无任何进展。
2008年产5月,请律师WOM,花了1500,两个星期后,两个大人拿到了绿卡,但孩子的仍然Pending;2007年7月,继续WOM,又花了2500,一个星期后,孩子的绿卡也批了。
“钱不是万能的,但没有钱是万万不能的”,这话不仅适用于中国,也同样适用于美国。机构的官僚作风,给无数无辜者带来了痛苦甚至不幸,同时给社会职业链上的人们带来了得以生存的工作机会。这就是现实。
大家可权衡利弊,选择适合自己的方法,早日得到绿卡。最后祝大家好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