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jiang 老师和各位高手,您们好!
关于pjiang 老师在“亲属移民从 I-130 开始”这篇文章中提到的一段话:
“就大多数的受益人而言,都是以 B-2 探亲签证入境,然后在境内时由亲属提出 I-130 的申请。在这种情形下,绿卡申请不宜操之过急。
因为,申请 B-2 签证的前提是没有移民倾向。而如果在 B-2 入境的头 2-3 个月就申请,难免脱不了前面提到的嫌疑。一般 B-2 入境都有半年的停留期,不妨等到还剩一两个月时再动手也不晚。”
我想请教一个问题,如在B-2 入境的头 2-3 个月就申请,会有什么严重后果吗?是否有相关的法律条文或案例?
非常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