Liwong2008-10-17 20:50:48
老夫妻二人,在美身份为H1 和 H4;I-485 申请未决 (三类职业移民,排期为2004年5月) , 鉴于儿女均已成公民,想改为“亲属移民”。除申请I-130外,我们是否要重新申请I-485?可否将原I-485转为“亲属移民”性质?手续怎么办?
恳请网上朋友们赐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