收到 RFE for my EB1a,内容问得太仔细,让我几乎绝望。移民官仔细列了10条原则,说需要满足至少三条。在我已 file 的档案中, 有两篇 第一作者文章 (JBC 及 JMB),三篇第二作者(英文),中文文章第一作者12篇。引用超过100多次。5篇推荐信,外加2篇独立推荐信。审稿1篇(Biochemstry)。Sigma 会员,及专业学会会员。
目前新的情况:在 file EB1a后,从 Postdoc promoted到Faculty;薪水涨了 40%;申请了一个专利;拿到一个Grant (10万)。一篇文章送到了Nature(尚无消息)。
大虾们看看有戏吗? 值得去找个律师好好作作吗? 唉,真的快绝望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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