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来今年很高兴H1申请被批准,不料昨天上班突然被告知是最后一天,除非经济好转有可能被叫回去继续工作(个人认为短期内可能性小)。和老板商量,同意把last paychek拖延到4个礼拜之后发,名字也一直保留在payroll里面,如果在两个礼拜之内没法找到愿意办H1 transfer的公司,决定转H4.刚打电话问了律师,感觉他回答很不清楚,到这里来求好人相助。我的问题如下:两个礼拜之后递交申请会否太迟?是不是要收到移民局receipt之后身份才衔接上?H4的处理期间能否回国?(因为朋友花了6个月时间才被批准)。另外,老公公司专门负责移民的HR说还有另外一个办法就是到境外美国使馆直接办H4签证,但老公护照上仍然显示F1签证,所以他必须和我一起出境签?这种说法正确么?再次感谢各位大侠支招。在线急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