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教这里的能人,我现在H1-B,申请EB1绿卡,我是主申请人,带老公一起申请。 140材料准备好要递交了,但是老公还在国内工作。由于他的工作关系,在申请绿卡期间,不太可能在美国停留长时间, 最长也就一个月吧。我想是不是可能在他人不在美国的时候,或者在美国停留的时候将要办的手续全办了呢?
我是先递交140?还是先让我老公申请H4非移民签证,再递交140?我担心递交140后,他申请H4签证就不会获得批准了(H4是非移民签证, 是不是和移民签证有冲突啊?), 也就没办法合法进入美国了。但是申请H4签证太早,他如果不能在140获批准后及时入境递交485就麻烦了。_:(
公司律师对偶这种情况也不太了解,跪求这里的高手赐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