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大家帮忙看看我太太用AP有没有问题。万分感谢。她的情况如下。
2002年H4来美,I-94 expiration date is April 2005.
2004年7月我transfer my H1B to a new company。我的律师告诉我不用给我太太办任何手续。所以我没有帮我太太申请I-539 to extend her stay。
2005年5月我太太回去探亲,然后又申请H4,于2005年9月回美,入关时没有遇到麻烦。
我理解使用AP时,移民官会查以前有没有非法居留过。如果以前非法居留超过180天,就3年内不许入境。我的问题是我太太的非法居留时间怎么算。是从2005年4月(I-94 expiration date)到2005年5月。还是从2004年7月(我的H1B transfer date)到2005年5月。她现在回去用AP回来有没有问题。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