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正处于换工作中,下周一或二须立即答复新雇主。我现有H-1B,EAD,I140 已批,I485 pending。
问题1: 新工作要启用EAD,是否有法律规定要我必须向USCIS填写表格以报备换雇主一事? 如果是,须填什么表? 同时,想确保若日后USCIS查询,我会收到通知,而不是以前的雇主。
问题2: 用EAD后, 是不是我个人按时延期就可以了,应该不用麻烦新公司为我做任何事?
问题3: 我的AP申请于12/1/08由旧雇主交上去,现在pending。现在换工作,会不会影响AP的批准? 旧雇主可不可以因此撤销这个申请? 如果是,我是否可以以个人名义申请? 另外,如果这个AP顺利批下来,我可不可以用它出入美国(为新雇主出差)?
事出紧急,请大家帮忙看看,超感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