今天律师传来ETA 9089的K部分,让我确认一下原来工作过的公司名字,起止日期,工
作及职位。
现在有几个小问题麻烦帮忙看看。
1。起止日期记不清楚了,能用大概日期马?比如说两个星期的误差。劳工部门真的会
查吗?
2。职位和工作必须跟原来申请H1B上的一样?原来申请时律师怎么写我也不知道,现在把简历抄上去可以吗?职位称呼可能也不一样,但一看就是类似的位置。
还有两个公司的名字也跟H1B上的不一样,也许律师抄的是公司最早登记的名字。现在
我该用哪个呢?还是随便填一个就行了?
这个9089是申请劳工卡最重要的材料吗?劳工部查的很死吗?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