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8月我随LG的H1申请H4,递材料时因一些小问题我的材料比LG的材料晚递交一段时间。 LG的H1三个月后便收到。而我的H4证件迟迟未到。这一年多期间我也偶尔问过LG,他总说现在大概办的慢吧。但都要快两年了,我的H4证件还没收到,实在觉得不正常,我便催着他到他学校管这个事情的地方去问一下,OFFICE的人让他查一下他当初为我支付申请H4的费用的支票被划走没。等他回来一查,他所付的申请H1费用的支票已划走,而我的,却没有被划走,但支票也没被返回。学校管这个事情的OFFICE 的人对我LG说他们可以给我们出证明并帮我们重新整理申请材料,但我们需要自己递交上去。 但他们也说他们不能保证这样是否可以。那我现在是不是非法滞留呀?我现在吓得吃不进饭睡不着觉,求求pijiang & 各位懂这些事情的大侠帮助给出出主意吧,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