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妻女三人于1月28日持移民签证来美,并已取得绿卡,但由于此前并未决定就此在美国扎根,故未办理辞职,仅向单位请1个月探亲假,于2月27日一起回国。现已决定在美国定居,但计划明年5月份才最终过来。我向家人、朋友了解了有关情况,也拜读了本论坛一些资深老师的博客、答贴,但仍有问题未能解决:在此期间的14-15个月中,我们一家三口是否一定要不超过半年回美一次(如果是,包括最后那次单程票来美,我们就要入境美国3次)?如果超过半年,但又不到一年回来一次(这样我们就要入境美国2次),风险是否会比不超过半年回来一次大?除却最后那次单程票来美,我们一家人回美逗留的时间大约只有1星期,是否会比较不利,增大下次入境时被移民局为难的风险?我们一家三口同时回国,是否会比较不利,容易引起移民局的怀疑?为了保险起见,我们是否要准备一些材料,如我要完成一份1、2年的工作合同,或我妻子有病要回国治疗等?我的问题归结为,怎样做,才能既保证我在明年5月份才最终过来美国,又能最大限度地降低入境时被移民局为难的风险?
补充:1、由于时间关系,我无法办理回美证(白卡);
2、我父母和姐姐在美国多年,有固定住所;
3、我已在银行开立账户和信用卡。
我深受以上问题困扰,寝食难安,跪求各位资深老师慈悲为怀,予以释疑解难,我将终生感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