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情况可能比较特殊, 请指教:
我2001年7月得到H1批准, 同时被lay off. 所以基本上没用上一天H1.
我同时北上加拿大, 成为公民. 现在美用TN.
公司律师说我不用申请新的H1了. 如我申请绿卡, 我可以直接申请劳工卡. 在
以后如果需要, 我可以任何时候把2001年的老H1激活.
在此想请各位参考一下这样是否可以? 新的H1年度又到了, 我需要清楚
了解一下. 如果律师的话是真. 对我可是个大好消息. 这样我就不用为H1
去抽签了.
请注意我的老H1是我为中国公民是批准的. 现在我用加拿大公民去激活, 是否
有点不合理? 而且已经八年了. 谢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