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公民结婚二年半离的婚,06年我绿卡满五年申请公民,直到前不久才第一次面试,让我补充材料,然后今天第二次面谈. 被告之一个非常不可思议的事情,EX居然写信给移民局,他在I-751上没有签字,签字是假的,但是事实是他当着我的面签了I-751把临时绿卡转成正式绿卡的表. 更可怕的是移民局说做了签字鉴定(handwriting verification),结果说确实是假的. MY GOD! 我真的不知说什么好了,我用我的头保证这是真的,可是他们不信. 最后说结果会在MAIL里告诉我. 我要求再做一次鉴定,好个OFFICE好象说不要浪费钱了. 我该怎么办? 离了婚的男人可以这样UGLY吗?