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们的情况很紧急。刚知道EB1B绿卡被拒(自己科研没问题,但因为公司太小,移民局不认可)。
主申请人H1没问题,但配偶因为公司最近财政情况不好,欠了6个月工资没发(还是全职雇员,就是没发钱,是小公司)。原来以为绿卡会批,所以这段就当是在485的AOS阶段,权当用了EAD了,等公司情况好了再补工资(公司也是这样答应的)。
现在看来,配偶的身份是否会因为这段没发工资而失效?我们可以请公司帮忙来先回溯这段工资(我们自己付钱),等以后公司有钱了再补给我们,这样可以吗?如果不这样,我们担心配偶的身份就无效了。
非常紧急,谢谢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