爸妈是去年九月份拿到的美国签证.去年十月第一次入境,都拿到了六个月.今年四月初回国.两个半月后于今天二次入境.入境时妈妈遇上了麻烦.妈妈的护照明年一月二十五日到期.海关的人说有规定出境时一定要保证护照仍有六个月的有效期,所以要妈妈七月二十五日前离境,这样妈妈只拿到了一个月的停留时间.爸爸倒是顺利的拿到了六个月.现在真不知道怎么办了.
请版上的各位大虾帮助.现在我该怎么让妈妈合法的呆到六个月?
关于护照有效期的规定,我以前从未听说过,请问有人知道吗,是真的有这么一回事,还是海关的人找的借口.如果我们在美国给妈妈护照延期,能否就可以有足够的理由申请延期? 另外我想在这里也提醒大家,一定要小心护照的过期时间,尽量避免这样的惨状发生.
恳请大家给帮忙支支招,这里先谢谢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