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提交的I-485被退回,理由是:"No Visa Number Available Now". 我和我先生在美国结婚,当时他的I-485还是"Pending". 结婚后不久,他的I-485被 "Approved". 我听律师和朋友的建议,像我这样结婚在前,先生绿卡批准在后的,本人在美国,可以以"Derivative Status" 的条件申请I-485,并跟随使用我先生的"PD (Priority Date)". 我先生的"PD 是2001年的,在Aug 2009 发布的"Cut Off Date" 01OCT2003 之前。
为什么通知我没有Visa Number?
如果我打算回复移民局的信重新提交1-485,恳问我应该准备哪些相关证明材料? 以说明我应该被准许使用我先生2001的PD来提交我的I-485。
万分感谢,内心焦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