刚刚返美2009-08-03 02:45:47
我准备向议员写信求救:我的岳父岳母在今年1月和3月两次被广州领事馆据签。他们曾经在2007年7月5号赴美,2007年12月申请延期。在等待申请延期时,我岳父在08年1月9号回国。申请延期在08年6约3号被据。我岳母在08年6月28号回国。是在被据的6月3号的30天之内。所以他们的停留都是合法的。

我岳父母都已退休,国内有收入,有住房,还有其他子女。我和老婆都是绿卡身份。

09年1月申请签证时,领馆没有说什么就把他们给拒了。09年3月再去签,签证官先问为什么2007年12延期申请上只有岳父的名字---其实他们是一起申请的,岳母的名字在notice of action 的最后,显示为co appliacant. 不过签证官显然不了解美国移民局的这些文本。然后他又问,为什么我岳母没有在收到据绝延期的信之后马上回国。我岳母告诉他有30天的缓冲期。然后签证官什么没有说就给拒了。

我想然他们9月在签一次。理由是我老婆11月master学位的毕业典礼。为了谨慎,我想先给议员写信。

那些朋友有这方面的经验--用处大吗?我们是不是最好要议员把信寄给我们,然后让岳父岳母签证时带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