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onkeyrock2009-08-13 21:56:58
我于三年前通過婚姻拿到綠卡,女兒(前次婚姻所生)和我同時拿到。我的問題是:如我現在申請公民,女兒(現12歲)是和我同時遞交申請表(即我同時交N-400和N-600),還是應該等到我的公民申請批准了再申請我女兒的呢?在此先多謝各位專家和朋友們的答復。
世外流浪汉2009-08-14 00:39:29
在你宣誓成为公民那天,你女儿就自动成为公民(她18岁以前)
monkeyrock2009-08-14 20:31:57
感謝您的回復,那麼屆時需要為她辦甚麼手序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