Newbi12009-11-08 23:05:29
办绿卡前公司准备了一份合约,说拿到绿卡后两年之内如果我自愿离开公司就要赔偿绿卡申请费。我的理解是如果公司要和我终止雇佣关系,我就不用赔。前段时间公司有2个星期的FURLOUGH(temporarily lay off),我觉得这就是公司和我中断雇佣关系了,虽然是零时的,不知道我是否可以认为之前的合约已经对我没有约束力了?

另外,我们的FURLOUGH是这样的,不准上班,没薪水,但是医疗保险没有中断。听老板说他还SIGN了正式的lay off和hire back的文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