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时拿到绿卡时,决心不入籍的。因为打算退休后要回国内定居,所以我一直在交国内的社会保险(补交到1976年)。但由于种种原因,不得不在今年入了籍。而且明年我必须要回国一趟。按照中国的法律,我不得不注销中国的国籍。当然,即将可以开始领取的退休金也就泡汤了。交了三十多年的保险金了,取消了觉得很是可惜。我相信这里会有很多和我处境类似的朋友。请大家分享一下有什么两全的办法?
1、如果我回国去公安机关注销国籍,但不去社保局退保,而继续交社保。以后可否领到退休金?不知道国内各单位之间的信息共享情况如何?
2、如果我回国入境和出境时只出示美国护照,中国海关如何知道我有没有注销中国国籍?
要砸砖的请手下留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