陶子2010-01-06 00:47:58
在公司工作了4年多,终于要办绿卡了。人事部说登广告、招聘那些事情已办差不多了,现在律师正在最后准备材料,这个月会递到劳工部。让我提供以前雇主(包括中国)的名字和电话,然后要签一份表格。表格号码我忘了,但表格名字应该是Application for Permanant Employment.

请问律师或劳工部会打电话核实以前雇主吗?我在美国的前雇主信息都可以提供没问题,但中国工作过的那家公司已被收购过两次,我现在都没有他们的电话了。而且是7、8年前的工作,都不知道他们还有没有我的记录。

谢谢回复。
燕子宝贝2010-01-06 01:27:15
您现在的公司的盈利情况最重要,过去只是作为参考用,但要真实。
iCall2010-01-06 02:10:21
别为怎样联系前顾主费心,这叫"to the best of my knowledge"
铁匠2010-01-06 14:09:29
你离开时的实际情况也许是最好的答案